【小三代價】男子向情婦借120萬供樓後離婚 法官一個原因判單位歸元配所有

親子

發布時間: 2023/02/11 17:33

最後更新: 2023/02/12 10:21

分享:

分享:

《幕後玩家》劇照

新加坡有小三雖然逼走正印坐正,卻白白損失金錢。當地一名男子在離婚前曾拿走情婦20萬元(新加坡元,下同,約120萬港元)交給妻子還房貸,豈料離婚後,法官卻判婚房所得收益全歸元配。情婦不滿入禀法庭不斷上訴想取回20萬,惟案件於2月8日展開聆訊,上訴審判庭維持原判,情婦付上沉重代價。

綜合新加坡媒體報道,男子沙菲和妻子娜莎於1985年結婚,2002年聯名買婚房,通過向建屋局貸款和雙方的公積金支付29.8萬的房貸,期間兩人婚姻亮紅燈,沙菲與女子再敦暗中交往。

最新影片推介:

2015年初,丈夫沙菲打着如意算盤,想將婚房的權益買下,踢走老婆成為唯一的屋主,與情婦雙宿雙棲,於是叫情婦售賣組屋單位,提取了約20.5萬元的公積金。他將該筆錢交給妻子表示早日贖回房子,妻子收到後存入公積金戶口,並用了12.5萬元繳清房貸。

期間妻子一直不知丈夫出軌,直至2016年,情婦的兄弟找上門,要求男子還錢, 妻子才獲悉丈夫偷食,以及還房貸的20萬原來是情婦所出。

2017年,妻子展開離婚程序,在新加坡的回教法下,夫妻離婚後,妻子接下來的三個月內不得再婚,丈夫有義務支付妻子這段期間的生活費(Nafkah Iddah)。另外,為感謝妻子多年來為家庭的付出,以及離婚後的精神耗損,丈夫也應給予撫慰性質的金錢或禮物 (Mutaah)。

由於沙菲和妻子離婚後未支付以上費用,房貸也僅出了2萬多元,回教法庭 (Syariah Court)隔年下達庭令,妻子可在房子出售後獲得全部收益。情婦不滿判決不停上訴,並堅持款項並非禮物,要求男子沙菲必須償還,但由於在上訴期間,兩人已結婚成合法夫婦,法官認為經濟上是一體,因此失去追討權。

TOPick推出「Band1學堂」,更多教育升學資訊︰https://bit.ly/3a6HT6T

責任編輯︰王明芳